INVESTMENT INFORMATION
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对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交电子版及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取集团范围内8家公司〔深圳市深福保(集团)限公司(含分公司),深圳市万乘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万乘储运有限公司,深圳市园区运营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福保东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工业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鹏驰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翔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打包服务。2021年度各公司大概的收入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收入(金额单位:万元) |
1 |
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 |
26,532.00 |
2 |
深圳市深福保东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683.00 |
3 |
深圳市鹏驰汽车有限公司 |
- |
4 |
深圳市大工业区(深圳出口加工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3,625.00 |
5 |
深圳市翔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4.00 |
6 |
深圳市福保园区运营有限公司 |
2,104.00 |
7 |
万乘储运(深圳)有限公司 |
26.00 |
8 |
深圳市万乘物流有限公司 |
2,540.00 |
二、招标范围
出具各单位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及其他报告,其他报告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21年度税务管理建议书》,并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终了之日前协助本项目中的所有单位完成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1、须于2022年5月27日前出具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对应单位有:深圳市深福保(集团)限公司(含分公司),深圳市万乘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万乘储运有限公司,深圳市园区运营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福保东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工业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鹏驰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翔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须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终了之日前协助本项目中的所有单位完成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3、对集团范围内各公司2021年度的涉税事项提出可行的税务管理建议书。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时间从确认中标之日至本项目中的所有单位完成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乙方项目组应于中标公示结束次日安排人员进场,2022年5日27日前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清缴鉴证报告提交甲方,乙方应2022年5日31日前出具其他报告,并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终了之日前协助本项目中的所有单位完成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四、交易平台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登录深圳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网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询价采购平台”)参与投标(http://www.51xjcg.com/)。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址
(一)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及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2022年5月10日9:30(以询价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询价采购平台,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深圳市福田区绒花路128号深福保大厦1903室,签收人:李工;联系电话:83594393。
(二)开标时间及地址:2022年5月10日9:30(以询价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深圳市福田区绒花路128号深福保大厦19楼会议室。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注册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的税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涉税鉴证业务和税务代理、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税务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不能体现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可反映该信息的查询网页截图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接受一家单位投标。
(二)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无因经营原因造成的违法、违规记录,无骗标、串标、严重违约事故记录。(提供相关书面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内, 与深圳市国有企业签订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业绩合同及成功申报纳税证明不少于2份(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骑缝章,合同关键页需体现合同金额、签订时间、项目类型以及签字盖章页等)。
(四)项目经理(负责人)必须具备中国注册税务师资格,需提供2021年10月-2021年12月社保缴纳明细。项目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如果有客观因素影响必须更换,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并更换成同等执业水平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及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上限价格
最高报价限价为为人民币12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报价限价,否则将导致废标。
八、报价方式
(一)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招标范围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含税),承包方不得要求发包方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二)服务费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协助甲方完成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提交全部申请付款资料(包括各项报告、鉴证报告在税务局的备案回单、服务费支付申请、对应金额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内部付款流程审批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的100%。
(三)投标货币:人民币
九、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十、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2000 人民币。
1.递交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9:30前。
2.缴纳方式:
(1)投标人提供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电子转账至招标人公司财务部(如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所在网点或其上一级银行机构出具;如以电子转账形式缴纳,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招标人公司财务出具收据或打印银行电子回执。
(2)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4420154060005140205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田保税区支行
联系人:黎工 电话:83590072
(二)没收
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退还
1.中标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原额不计利息退还。
2.中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额不计利息退还。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绒花路128号深福保大厦23楼2305室
联 系 人:黎工
电 话:8359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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