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INVESTMENT INFORMATION

帝港海湾豪园项目行政诉讼案聘请代理律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6

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对帝港海湾豪园项目行政诉讼案聘请代理律师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交电子版及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范围

本服务项目采购内容为选聘一位专业的代理律师,针对案件开展法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做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案件的一审、二审(如有)、执行(如有)程序。      

二、服务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一审/二审/执行终结日止。

三、交易平台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登录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参与(https://www.szygcgpt.com/)。

四、投标、开标时间及地址

(一)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及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2024781430(以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纸质版投标文件(内附电子版资料U盘)递交至深圳市福田区绒花路128号深福保大厦191903室,签收人:杜工,联系方式:83594393

(二)开标时间及地址:2024781430(以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深圳市福田区绒花路128号深福保大厦19楼会议室。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是成立20年及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截至202461日),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数应达10人及以上,需提供执业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主办顾问律师应具有十年以上执业经验,需提供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本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上限价格

最高报价限价为人民币45,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报价限价,否则将导致废标。

七、报价方式

按招标范围总价包干。

八、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九、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0人民币。

1.缴交截至时间:2024781430前。

2.缴纳方式:

1)投标人提供银行保函或电子转账至招标人公司财务部(如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所在网点或其上一级银行机构出具;如以电子转账形式缴纳,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招标人公司财务出具收据或打印银行电子回执。

2)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4420154060005140205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田保税区支行

(二)没收

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退还

1.中标公示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对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原额不计利息退还。  

2.中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的30个工作日内原额不计利息退还。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

   址:深圳市福田区绒花路128号深福保大厦22     

项 目 联 系 人:周工、杜工

   话:8359026483594393

保 证 金 联 系 人:陈工

   话:835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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